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退工,提取不了档案。现档案在塘沽开发区(第三大街图书馆),我有书面的《解除劳动关系书》于2010年11月30日解除劳动关系,但网上我还是在职,原单位和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在不给办理退工,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北区)不给调档,双方不予解决互相推辞,导致我无法从业。请问我该怎么办?
尊敬的网友:
您好!请新单位的工作人员到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的就(失)业科说明情况,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后,做新录用手续即可。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