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青柳口路44号南门院内建筑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未经有关审批部门批准,2010年4月6日政府规划需部分拆除。拆除时却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并给予补偿,且实际拆除面积与登记补偿面积严重不符。我们应向哪个部门举报此事。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并已责成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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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政府督查室
2013年1月11日
您好!如情况属实,您可向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实名举报。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