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妹妹共同拥有诚基中心房屋一套,因妹妹在德国,办理产权证需要二人同时到场才可办理故延误至今,本人与妹妹在上月19号办理的产权登记,按规定应在本月19号后才可取得产权证。我们有出售此房屋的意向,故需要办理委托出售房屋的授权公证,因妹妹要在本月11日回德国,而办理公证必须要有产权证的原件才可以。故写此信希望能够得到帮助。谢谢
王玉清
王玉清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月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