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百姓,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是02年的时候,从蓟县来市里上学,户口随之变成学校的集体户口,毕业时,学校要求转出,之后户口就转到了河东区。(现在了解到属于“空挂”性质)爱人是东北的,户口也在原籍。
今年我们的孩子出生。我一直在东丽区租房住。近期我去河东区向阳楼街道办申请公租房,被告之:需要我找到户口页上房子的现在房主,并且他还要愿意用房产证为我证明,房子不是我的。我找到房子,从房子邻居处得知,房子一直未见人居住。到居委会询问,也证实了邻居的说法。且从居委会了解到,房子很可能变更过产权。
当初我落户口,是同学朋友帮我落的。他说他家有房子,能给我落户。现在几年过去了,我也没有了他的联系方式。所以现在我无法找到房主,更无法保证房主愿意为我证明。
我不知道怎么办了?我也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居委会没有房主信息,派出所也没有。我问过街道办的相关工作人员,说;房管局肯定有房主信息,房管局能不能出证明,证明我名下没有房产呢?回答是:房管局不可能出证明,房管局没有这项业务。即使房管局出证明了,街道办也不能承认,程序上过不去。
我在北方网上给河东区政府留了言,后来他们给我回电话,大概意思是:我的情况属于特别情况,他们帮我了解了一下,表示超过了他们的管辖范围,没有办法,帮不了我,只能让我自己去想办法找这个人。
现在我真的没有办法了, 由于现在租的平房只有几平米,所以孩子从出生至今,一直和爱人在老家蓟县住。 我从网上了解到,孩子以后入园都要求家长有稳定住所。所以我现在非常着急。我的条件事实是符合条件的,却被程序挡住了。领导们!帮帮我该怎么办?
我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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