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于彤彤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月6日
尊敬的于彤彤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由于您未留下具体地址,房信供热办的工作人员随即与您取得了联系,对您所反映的站内温度表是否校验问题进行了相关解释工作。站内的温度表每年都由公司统一送到天津市轻工标准计量检测所进行检验,且每块表都附有合格证,如对站内的温度表存有异议,站内可将检验合格证带到您家中,由您进行查看。当问及您家具体地址时,您拒绝提供,并称不需要查看检验合格证,是代表2号楼、3号楼的住户反映不热问题。但截至目前并未接到2号楼、3号楼的住户反映不热问题,站内负责人与您联系询问是否家中暖气设施存在问题,您仍拒绝提供具体的详细地址,并称家中现在热,但有时热有时不热。站内负责人表示如家中有不热现象可随时与站内联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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