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在2007年-2008年之间在开发区一家日企工作,五险一金均按开发区标准,本人于2008年中辞职来到北京工作,但是一直没有办理档案转移,以及提取公积金等手续。
我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理?去哪里提取档案?需要携带什么文件?或者可以把档案转到我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才机构么?(我现在的户口还是在天津市南开区)
以前缴纳的公积金可取办理提取么?养老保险等社保是可以办理转移还是就作废掉了?
等待您的回复。
多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了解,开发区人才中心原则上不接受个人存档业务,因为涉及干部定级表可能会取消的问题,您可以选择通过开发区内注册企业进行存档。具体情况还需您向该人才中心及现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咨询了解。公积金政策问题建议您向开发区社保中心咨询相关政策,服务咨询电话:66370790 ,网址http://www.teda.gov.cn/website/html/si/portal/index/index.htm。或向农业银行津滨支行了解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22-25328246。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