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今年40岁,无工作,前今年已离婚,孩子判给女方,同时名下的一间拆大公有住房也给了女方,因前妻是农业户口所以至今未能过户。现自己租房住,户口落在河东区舅舅家里。请问我这种条件可以申请房补或者廉租房吗?请回复,万分感谢。
齐煜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月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