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长:
您好!我是东丽区金钟街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世代居住在东丽区金钟街。这些年东丽区的发展变化真的很大,金钟新市镇作为第三批示范小城镇的拆迁、还迁项目也要启动了。但对于拆迁政策,我有一些问题请教。
1、如果很多年前因个人家庭原因宅基地(平房)已经卖掉,那么这种情况在拆迁中还能按照人口数分到新市镇楼房吗?
2、如果子女上大学时户口迁入学校转非,毕业后回迁到村里的,那么在拆迁中享受拆迁分房待遇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1月8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金钟街示范小城镇的拆还迁依据东丽区【2009】24号文件《东丽区整体村域房屋拆还迁规定》的政策进行落实。现还迁的五个村正在进行人员资格界定工作,具体的还迁方案和细则预计在3月份出台,到时会给大家进行详细的解释和宣传。
201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