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家三口都是军粮城塘洼村户口,父亲一直都是非农业户口有正式工作现在已经退休,我和我母亲之前是农业户口,99年七月响应国家政策随父转非,我和我母亲也成了非农业,我家房子在刘台村户口在塘洼村,原始住宅面积一百三十多平米,09年因为居住需要又盖了七十平米,加一起有二百一十平米,至今已经盖了快四年了,请问如果拆迁我们这样的情况如何补偿,是拆一还一么,拆多少平米就还给我们多少平米面积么?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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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政府
2013年1月8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2002年3月房屋普查以前的,并且登记在册的,主房拆一还一,附房拆二还一。2002年3月房屋普查以后建设的房屋均不予认定。
201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