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天津户口,我爱人是吉林的,结婚证是在吉林领的。我们俩现在都在北京工作。我现在已经怀孕三个月,但是北京这边的准生证新政实施还不明朗,请问如果回天津办准生证都需要准备什么如何办理,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已经与您联系,并解释了相关政策。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女方为本市户籍人员,嫁到外省市并居住在外省市的,可以在我市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需出具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男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具体办理,请您咨询河东区人口计生委,电话:24216299。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