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新新家园广厦富城的业主,因家里暖气未能达到16度,找物业和金达供热双方相互不正面解决问题,此情况已经一个多月迟迟未能解决。希望您尽快帮助解决问题。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1-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建公用[2011]23号文件中“天津市集中供热设施管理办法”中第四条: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目前您所属的58栋属于第二个采暖期,该楼栋属于开发建设单位保修。关于室内温度不达标问题,须经测温后落实,根据“天津市供热室内温度测量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本办法测温。故应由开发建设单位测温落实室内温度。经了解,开发建设单位已将供热设施报修工作委托给万通上北新新家园物业。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
201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