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区长:
您好!我是家住春和仁居小区的居民,从2010年搬入小区入住,多年暖气不热,室温不达标。今年我居室温度降到了14-15度,多次打电话给供热办,让找维修师傅,维修师傅说暖气只要不冰凉,就不归他负责,让测温。又多次打电话要求测温,工作人员每次推脱各种原因推迟测温,每次都是大晴天的中午才入户测温,我家是正北房,中午太阳能照半间屋,我们反映情况说是早晨和夜间特别冷,工作人员也说回去反映一下,但是情况一直没有解决。因为我们只有晚上下班和周末在家,平时都不在家,所以只能周末要求测温,12月29日早上,我们再次拨打供热办电话,要求测温,工作人员以天冷路滑容易摔伤出工伤为由拒绝入户测温,我请问,他干的是什么工作?一年只上四个月班,拿着纳税人的钱,就一副这样的工作态度吗?因为室温过低,年幼的儿子多次反复感冒,咳嗽。请区长尽快解决室温不达标问题,让我们过个温暖的冬天,另外我对测温表的校准问题提出质疑,供热站的表就是最准确最灵敏的表吗?每年都检修校准吗?和我家的多个温度计比较温差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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