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公司给我们规定是单休,也就是周六上班不算加班。请问这样的规定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吗?如果不符合规定我们想维权怎么办呢?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有条件的企业应尽可能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应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有些企业还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等特殊工时制度。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工时规定,劳动者可以到监察投诉。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