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是吉林省四平市人,1999年来天津工作,在2001年开始缴纳社会保险,2001-2012年一直在天津工作生活,也在天津买了房子,期间因为工作变动,结婚生育等原因,社险中有断档部分,现经济条件改善,希望能把断档部分社险补交。希望各位领导给予帮助办理,谢谢!期待佳音!
尊敬的网友:
您好!外省市户籍人员在我市失业期间的保险不能在我市个人缴费窗口进行补缴。建议您咨询户籍地社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