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有商品房一套,贷款全部还清。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本人,注明共有2人,我女婿是共有人,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时,注明我占有80%产权,女婿占20%产权,由于女儿和女婿离婚,所以我买下女婿占有的20%产权,我当时(2010年购房)购房时房款52万,请问现在我买下女婿20%的产权,需要多少钱,共有几项费用?其中,这20%产权的交易开具购买税票吗?有买卖合同吗?它与房屋的整体买卖有不同之处吗?我这主要是为提取公积金做咨询.多谢!!!
仲海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月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