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在武请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承诺10月底交房,但是因为贷款12月份才批下来,一直到12月底才交房。交房前开发商通知我要交全部取暖费。房子12月底才交,我不用交全部的取暖费用吧?等待领导回复,谢谢!
尊敬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3年1月5日
尊敬的慧翔龙苑业主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区建委十分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您提出的“新房12月底交费”问题,经与供热办联系,回复您:交纳取暖费日期按照开发商通知业主取钥匙的日期交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政府
2012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