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安领导你们好,我于2012年12月27日将汽车停在十二经路,就是七纬路八纬路短,因为考虑有停车泊位。可我办完事情去开车的时候发现被贴条了,说是违法停车。这让我不太能理解,希望有关领导能给我一个答复,谢谢!
尊敬的杨震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交警河东支队调查处理。目前,此问题正在协调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我们将立即相关情况告知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3年1月6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交警河东支队调查处理。交警河东支队已责成六纬路大队开展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经调查,十二经路为由北向南机动车单向行驶,您反映其所停位置(八纬路——七纬路)正好所处单行范围内,此路段道路右侧顺行方向已施划停车泊位,道路左侧逆行并未施划停车泊位。而您自述其停于道路左侧,其所停位置实为逆行违法停车。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