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世俊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相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以二次回复的形式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市发改委
2013年1月6日
尊敬的李世俊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7月1日用电起本市“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一户多口”用电量较多问题,我们已做出规定,即对户籍人口在5人及以上(直系亲属)的居民家庭用电,每户每月可申请增加100度的阶梯电价第一档用电量基数。您可携带有效证件材料(户口本、房屋产权证等),到当地供电企业办理相关核实确认手续(市电力公司咨询电话:95598)。另外,本市居民阶梯电价周期为一年。即:每个家庭用电在一个年度内,如不超过2640度(平均每月220度),按每度0.49元;年度用电2640到4800度(平均每月400度)之间的2160度,按每度0.54元;年度用电超过4800度的,按每度0.79元。我们也将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您提出的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市发改委
201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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