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参加社保人员需将个人档案存入街劳服中心,每年收120元档案保管费,档案是中国社会遗留历史问题,且不沦有无必要,但作为己领取公务员工资街道人员,不是自行创收,再收取保管费,名不正,言不顺,这钱是上交市财政吗,不是自行截留了,不得而知,现在处处在搞惠民工程,何不将此也归纳恵民之例,为百姓办事是应尽应分,不必再收费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档案费的问题请咨询物价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