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局长您好:
我父亲于2012年7月4日晚8点驾驶出租车在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被醉酒乘客打伤,造成腰椎骨折,面部伤口缝针以及多出软组织挫伤。
由于伤势较重,造成我父亲三个月生活不能自理,躺倒在床上,天津公交分局河东治安派出所的民警孙柯,教导员,所长同志多次前往家中看望慰问,并调查此事的详情,工作相当认真严谨,经过上述几位警官严密的工作,打人者终于在调查清楚的事实面前低头,赔偿了我父亲的全部费用和后期费用。
对此我们全家向河东治安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孙柯警官表示诚挚的谢意,对于这样的好民警,我们表示非常感动。使我们全家在近乎崩溃的状态下感受了温暖,谢谢!
尊敬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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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
2013月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