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有一套单位分的房改购房,当初没有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现在我父亲已经过世,想补办一个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以及到哪里办理? 塘沽地区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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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政府
2013-1-4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了解,自2006年1月1日起,天津市开始实行住宅的房地两证合一登记,为产权人颁发《天津市房地产权证》,不再单独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由于该房屋产权人您的父亲已去世,您需先办理继承公证等手续,再持《房屋所有权证》、公证书和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单等相关要件前往塘沽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继承的转移登记,即可为您颁发同时记载房屋信息和土地信息的《天津市房地产权证》。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
201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