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和我对象在天津领了结婚证,我是河北省户口,我对象是天津市户口。我一直在国外工作,因为买房需要2009年我在河东分局东新派出所办了暂住证,当时她家在河东万新村,是拿着她家的房本去办的。2011年她家万新村的房子给卖了。我们自己也在东丽区买了房子,请问我的暂住证还需要一直年检下去吗?如果需要每年年检我应该怎么办理地址变更呢?
我去了河东东新派出所民警让我去东丽区去办,我又去了东丽区万新街派出所他们让我先去河东那边办注销东丽这边才能给办,打24981725的电话也没人接。反复跑了两次都没年检上,请问我该怎样正确办理?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