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武局长,
您好,昨天看过您的电视采访,很受感动,所以希望您能帮我解答一下心中的疑问。
情况是这样的:
我的车是2010年12月22日买的小型轿车,因此应在今年12月22日之前到塘沽华洋车检场所进行车检,在前期进行了缴交强险和特别不容易的缴纳罚款后,于12月18日到华洋去验车,却被告知验车线已经停检(后得知全天津市统一停检),必须等到13年1月5日以后才能验车,我向其管理人员询问,像我这种还未过期来验车但因为验车点停线而造成的过期(跨月并跨年)算不算漏检,他们说算漏检,但我觉得并不合理,更不合情。遂去开发区洞庭路交通队询问此事,被告知无法确定此事,得等市里的文件。
尊敬的局长同志,通过了解,像我这种情况的有相当一部分人,如果都采取一刀切按漏检算,势必会造成大家对政府政策的微词,会认为政府的管理方式不甚人性,甚至有官僚作风。
对于此事,我本来想等到明年1月5日之后再看看是否算我漏检,但又觉得到那个时候再陈述我的事实无凭无据且木已成舟,就被动了,我向交管局打电话询问,根本打不通,向交通台反映,对方又说管不了,所以才不得已耽误您的宝贵时间,向您反映此情况。
如今老百姓买辆车不容易,养车也不容易,如果再在交管部门给老百姓处处设槛,势必会使老百姓的生活更加困难。毕竟,民生无小事啊。
此事若能的到您的关注,并能得到妥善安排,则国家幸甚,百姓幸甚。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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