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本人购买大港区港东新城福渔园溪谷港湾小区楼房,合同交付日期为2012年9月30日,不知何原因小区通知收房时间为2012年10月25日。收房过程中发现小区大门,车位,围墙,园林土均在施工过程中,公共区域电表至今未安装完成,询问销售人员得知均在使用临时水、临时电,给业主使用,应该基础配套验收合格证也未取得,如果取得该证请领导核实是如何取得?询问客服人员得知准入证正在办理中,既然小区没有准入证不具备交房条件,且证件均不齐全,便通知业主收房,本身存在严重欺诈业主行为。
本人在装修过程中,发现多处抹灰墙面空鼓,墙面开裂,墙面平整度、均为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要求,且客厅阳台顶板标高偏差2CM以上,通知维修被告知是在合格范围内,不知道这个小区是依据何标准取的质量竣工验收报告。(后附质量验收)。因上述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我户内装修工作已经停止,已经影响我家入住搬家时间。本人现在还在租房,该房不能装修完成,我还将增加租房时间。
上述问题请领导核实,给我们市民一个合理答复,并通知相关部门给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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