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次投诉前,曾经联系过供热站,供热站也确实来人了,但所谓的“修理”过后,供热没有任何改善。投诉后,供热站确实及时联系了我, 又去了一次,“修理”后,仍然没有丝毫改善(当时修理工也说根本问题不在他这里), 后来给留了一个测温的电话,让我们自己联系测温,至此,是不是供热站的责任和义务了结了?
明明就是供热温度不够,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派两次修理工来“作秀”不知道是何居心。
我从2007年就在这个小区住,以往的5年供暖非常好,但是今年家里的问题长期停留在16-17度。真不知道何时才能解决此问题?我们不希望退钱(修理工说温度不够可以退钱)。
是不是今年此小区的供热承包给了个人,因此在质量上打折扣? 我们很多邻居今年对小区的供暖都有强烈的不满,如果必要我可以让他们搞个联名。
希望尽快采取有效手段解决此事,不要再“作秀”给我们看,为了这个耽误了工作不说,问题也没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区供热办与您取得了联系,您已同供热站约定测温时间进行测温,如温度确实不达标,供热办会再督促供热单位进行维修。再有相关问题,可及时与供热办联系。
区房管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密关注供热出现的各类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同时希望居民给与充分理解和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2-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