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曾在天津工作过一段时间并缴纳社保(户籍为天津河东区集体户),现计划将养老保险转移到外省,请问需要办理什么手续?需要出具什么材料?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就业前,到参保地社保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跨省流动就业后,在新就业地参保,提出接续转移申请。新就业参保地社保受理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发出。原参保地社保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日内完成基金划转等相关手续。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