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原是天津银行红桥分行职工,由于经济问题犯罪于2012.5.30刑满释放后,2002年发有一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限60天到劳动局失业登记.我们于6.月到红桥社保局登记后让原单位填写解除合同退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表,回单位后一直到现在也没填回来。我们曾多次找红桥分行催要单位说总行找不到数字到现在表还在单位手中,(时限三个月内领取)现早已超三个月我们没办法领到失业金后果谁来负责,现本人无工作靠打零工维持,生活困难请求帮助解决。该怎么办理?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请找原单位协商解决。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