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天津大学08年毕业生,现在和妻子均在辽宁工作,户口还是天大集体户口,去年在天津办理的结婚证,今年在妻子户口所在地办理准生证,需要提供我户口所在社区开具的初婚及无子女证明,请问需要我去哪个部门办理?都需要我携带哪些证件?
因为工作比较忙,往返两地比较困难,是否可以一次性办理完所有手续?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已与您联系,并进行了解释。具体办理,请咨询户籍地南开区人口计生委,电话:12356-2-4。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