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领导您好:
我是母亲是张贵庄村的户口,但是没有房子(空挂户)。当时张贵庄村拆迁时,给了我母亲人头钱,还迁平米数是15平米。请问等分还迁房的时候是按照"核定的住房安置面积不足人均30平方米的,按人均30平方米确定住房还迁面积,还迁面积与安置面积的差额部分每平方米收取1000元平房土建成本。"的政策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2年12月6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目前还迁方案正在商讨之中,具体政策出台还望耐心等待。
201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