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是2008年11月购买的南开区飞云里的一处住房,当时因为原房主应该也没有居住过,所以没能提供供热合同,因为此事我当时去供热站反映过,因为我怕以后装小循环有问题。供热站给我的答复是:没有问题。
后来,因为家庭变故,房子就一直空着。直到今年8月,邻居给我打电话说安装小循环,让我来安排时间安装。可是,飞云里供热站说让我补齐自2000年起的供热费,否则不能安装。因为这个事情我和飞云里供热站协商了几次,每次都是让我回家等电话。
然后我也去过南开区供热站反映,区供热站的人说,飞云里是属于私人承包,区供热站也没有办法。顺便问一句,私人可以承包供热站么?真赚钱啊。站长开大奔,带金戒指,抽软中华啊。看意思够赚钱的啊,要能承包,我也包一个。
最后我想问一下,这个问题还能解决么,毕竟涉及到我以后居住的问题。谢谢~
尊敬的冯谦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2年11月28日
尊敬的冯谦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用热户变动时,现用热户与原用热户需共同到供热单位办理变更手续,重新签订供用热合同,如有欠费原用热户应予以补齐。因此,建议您联系原房主补齐欠费或者和前房主一起到站里协商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