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近期潘家洼村住宅拆迁已接近大部分,请领导给上学转为非农业无正式工作人员一个政策标准,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到,并责成八里台镇处理,现回复如下:
据反馈,潘家洼村属于八里台示范镇二期土地整合村,根据《八里台示范小城镇建设(二期)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及细则》户口在本村的非农业人员每人给予30平米的还迁安置房,其房屋依据评估给予补偿。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