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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群*   提问时间: 2012-11-26 10:52
 标题:请问因为按揭贷款,提取过公积金还能公积金贷款吗?
内容:

    本人08年按揭贷款买房,后来因为这个提取过公积金,在按揭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请问我现在还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吗?或者和爱人俩人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吗?

    还有现在公积金贷款额如何规定?是本人公积金账户金额的多少倍呢?上线是多少?

回复部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12-11-30 14:3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按照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如您和您爱人目前均无公积金债务,且符合申请公积贷款的相关条件,则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经与您沟通,您已经按揭贷款购一套房,再次贷款购房按照二套房进行认定。关于贷款额度,是根据还贷能力、房屋价格、贷款最高限额、住房公积金余额倍数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额度。二套房在计算余额倍数的计算中,是余额的10倍;按照最高贷款额度计算,夫妻二人可以最高贷至60万,如一方同时缴存补充公积金或住房按月补贴可以贷至70万。您办理过按揭贷款的还贷提取,所以账户余额过少可能会影响您的贷款额度。您可以在本网站的“贷款额度计算器”中自行计算,或者拨打96266进行人工计算,但最终的贷款额度要以贷款银行的计算为准。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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