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在河西区宝德里购买了一套公有住房,但房管站给发的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为2010—2015年,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续签本合同的,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若到时房管站不同意续签的话我们该怎么办?不会花几十万只买2年多的租住权吧。谢谢。
刘绍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1月2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