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2-11-30
尊敬的网友:
您好,小区的采暖方式是业主购房前就了解并认可的情况。关于电价调整问题,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北京、上海、辽宁、河北、河南等已经陆续施行。根据指导意见,本市制定出台了《天津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听证方案》。2012年5月10日,市发改委组织召开本市居民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就听证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23名听证会参加人一致同意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多数参加人就电量标准划分提出了意见,认为应适当提高第一档电量水平。6月28日,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我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自2012年7月1日起的用电量开始执行。
此外,电价以年度为周期进行结算,主要考虑了用电的季节性差异,使每个月的一、二档电量可以在一年内累计使用,平衡由于季节因素引发的各月用电量差异。比如,夏季多数家庭使用空调,用电量较高,如果以月为周期结算,某月的用电量超过第一档电量上限,超出部分就要执行第二档电价,增加支出;而在不使用空调的季节,如某月用电量低于第一档电量上限,实际用电量与第一档上限之间的电量也不能结转到下一个月使用。而以年度为周期结算,可以解决上述问题。具体电价可向电力服务热线95598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
滨海新区政府
201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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