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2004年来天津上大学时将户口迁至天津,至今仍在天津工作,户口为集体户口放在中天人力,爱人是天津河西户口(与父母一起)。
爱人名下有一套房子在津南区,现在可以办理房产证阶段,请问能否在房产证中加入我和爱人两人的名字(购房合同只有我爱人一人,并且在登记前购买),如可以,需要如何办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1月30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