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
现在房屋买卖,所有权人得到的是房地产权证,可是我们2004年买河东区津滨大道第六大道房子时只有一个房屋所有证(2005年下来的)。
那么,是否当时开发商还应该给我们一个土地使用权证?如果必须有,现在该怎么办理?
谢谢!
刘德伟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1月2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