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06在津南开发区注册公司。由于各种原因至今没有经营,现在想把公司注销。所有部门都注销了到地税办理注销时。要求我交残联基金不交不给注销,可我一直没有经营,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望能回复为盼。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到,并责成区地税局处理,现回复如下:
据反馈,地税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向您解答了相关问题,建议您与残联联系,并得到您的认可。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