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居住于天津市南开区北城街东北角艺术,是2012年10月新入驻的居民。
天津市规定在2012年11月15日供暖,但是开发商至今只是给我们低温供暖,家里的温度还达不到15度,并且暖气发出的噪声,直接影响日常的生活。
找了开发商以及物业,供暖也咨询了,供暖说新房要2年后才管。
请问哪个部门能够帮我们解决一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东北角艺术公寓为新建房屋。根据《天津市供用热条例》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对新建房屋的供热设施,应当承担两个采暖期的保修责任。保修期满后,由供热单位负责接管供热设施”。因此,该小区的供热,供热部门尚未接管,应由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共同协商解决居民用热。
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供热办
201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