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将我爱人的户口通过人才家属引进迁入天津.
但是目前遇到一个问题,那就是我的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问题.
我的户口是01年因上学迁入天津,毕业后在津工作,落户.至今,我的户口已在津满10年了.
我在工作的几年里,更换了2家公司,目前在第3家公司工作.提交材料后告知我需要3家工作单位的登记名册.但是我的前2家公司无法提供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我向前两家公司咨询并向园区劳动局和开发区劳动局咨询,得到的答复说是在2010年10月以后他们才开始使用登记名册.
我现在能够提供现在所在公司的登记名册,其它2家公司无登记名册.
其它材料我都备齐了,就差这登记名册.
户政那边让我尽快补上名册,可是经过向劳动局的咨询,我没有办法补上.能告诉我是否可以用其他的证明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1月16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