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直居住我父亲的房子,公产,名字是我父亲的,现在还是。
在1999年末,2000年初的时候,我爱人是某中学老师,学校福利分房,要我们交9万元和现住房,因为我们没钱,故此就放弃了。
学校给了18000元补助,我们花了42000元+过户费400元,买一个公产,现在是我爱人的名字,我们正在住着。
现在学校要进行货币分房,我爱人说学校认为,应该减这间房的面积,还要减学校给的那18000元的补助,我有点不明白。
敬烦领导给予帮助。谢谢!
孙爱琴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1月1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