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西的户口,在天津工作。老公在部队,没有户口。请问我们需要哦怎么办理准生证?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已经与您联系。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在我市居住3个月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办理时需携带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本市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婚育证明(或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工作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并对其提供的情况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您爱人需提供军官证、部队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具体办理,请拨打12356-2-2,咨询河东区人口计生委。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