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于2012年10月21日,在天津武清区第六城,摩卡公寓售楼处看房。当时售楼小姐李蕊接待的我,我当时要求的首要购买条件就是“我家孩子现在读初三,买这里的房还来得及办蓝印户口吗?”。售楼小姐李蕊当时承诺肯定没问题。第二条件是,房屋必须是民用大产权。李蕊说没问题,我们这楼盘就是民用大产权。于是我就交了1万元的购房押金。后来,我去武清区公安局户籍科询问,民警告诉我,第六城,摩卡公寓不能办理蓝印户口,原因是摩卡公寓还没有经过市局的审批手续。于是我就找她们售楼处要求退还1万元押金。经过多次沟通不愿意退还我的1万元押金。最后说只能退我5000元,要扣我5000元的违约金。我想请领导给我评评,这是我违约?还是开发商欺诈我啊?明明承诺可以办理蓝印,但公安局那里明确告知我不能办理蓝印。这不是明白着欺负我老百姓吗?我是一位来自河南农村的打工仔,在北京辛辛苦苦挣店血汗钱,容易吗?老家一年的收入也还不到5000元。为了买这里的房我向私人借的高利贷。现在房没买成还被扣了5000元的押金。我恳求领导能出面帮帮我这位来自河南农村的打工仔,讨回我的5000元血汗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