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工都是天津集体户口。房子是单位集资买的,还没下来。我要是办准生证怎么办。另外我的档案在我自己手里。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已经与您联系。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夫妻双方均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居住的,在怀孕第一个子女期间,到女方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时应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