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上次我投诉天津市宝坻区口东镇胡各庄村刘艳芬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盖房屋,领导很关心的我们提出的问题,并加以控制我们感到非常感谢!但是就在近些日子刘艳芬又在私盖房屋,而且上次的房屋没有进行拆除只是制止,这个问题我们有些疑问,这次他又在不听教导的情况下,又在继续盖没有盖完的房屋!!请领导加以关注我们提出的问题,人都是平等的,没有谁高谁低,我们需要一个公平的社会!谢谢领导的关心!!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区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后我们将再次向您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
尊敬的"刘某某"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口东镇胡各庄村刘艳芬私盖民房"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口东镇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经查,口东镇胡各庄村村民刘艳芬于2011年11月21日在无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建房,当时被镇政府结合国土分局进行了及时制止,并下达了停工通知。该村民在没补办手续的情况下又私自施工盖房,目前,口东镇政府结合国土分局正在依法进行处理。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