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津滨大道金隅悦成小区 从今年5月开始进入装修期很多业主在装修。 部分一楼在小区内私搭烂盖以违反了城市管理规定第45条 第四十五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搭乱盖。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停止建
设,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强制
拆除,强制拆除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并处5000至2万元罚款。
本人就这一问题多次通过网络向本区政府反应 迟迟没有人管。城市执法部门一直在搪塞。已经过去5个多月了。我个人感觉既然已经有了法。就应该遵循。纵容只会让更多的人心存侥幸心理。
[附件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2年11月16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经查,举报反映的问题主要是金隅悦城小区内部分一楼业主私搭乱盖。出现此问题的原因是由于金隅悦城开发商曾经承诺一楼业主,一楼有小院,并给业主设计了小院围墙的样板,但一部分业主把原有的木围栏拆除,以当时开发商承诺有小院为由,自己垒围墙围院。鉴于此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与该小区物业及业主进行了沟通,物业表示将与开发商联系,对小区内的小院进行规范,集中治理,以免出现私自圈建的现象。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