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公益性再就业公司,近一阶段,我公司在招用各类就业困难群体人员到各所属区、街办理困难群体认定手续时,各区及各所属街要求的环节与所提供的各类证明差异很大,各区街不好衔接,各有各的政策。给我们在招用此类人员时,带来了很大的阻止。例如南开区的万兴街,则必须要求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在家政公司的灵活就业证明,否则均不予办理。
因此,现应急需对我市就此问题进行一个统一的规定及办理手续的流程。否则,各区、街都按照自己定的规定执行,给此项政策带来混乱。现在已经是很难运作了。
亟待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们尽快将您的建议转给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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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12日
【民生词典】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