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是跨省结婚:他是吉林人我是天津人(双农户口)2002年结婚由于当时在辽宁工作办结婚证麻烦所以只办了酒席没领证,等03年回家补得结婚证并且生有一女儿户口上天津了由妈妈帮忙抚养。去年我们在吉林政策允许下又生了一个小女儿(准生证,出生证明齐全)并且落户到了我丈夫户口上。现在我们担心将来孩子上学麻烦想把我丈夫和小女儿户口迁到我家(天津-静海-蔡公庄乡-四党口)不知道该怎样办理啊?需要哪些手续?该找哪些部门啊? 问村委会了,他们也说不明白,请求有关部门给与解答??? 非常感谢
尊敬的“李红”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涉及很多细节,请您直接咨询蔡公庄镇派出所。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