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爱人当时在天津上的大学2006年本科毕业后以人才引进的方式落户塘沽的,她毕业的这六年中,在第一个单位工作了两年,然后中间两年时间没上班,2010年我们结婚,后又在一单位工作两年多到现在刚又换了个新单位,关于人才落户(工作)满三年配偶可落户,这个三年是怎么界定的,我爱人的情况算满三年吗?请问我现在是否可以以人才配偶的方式落户?如果可以针对她的具体情况该如何办理?希望得到您详细的解答!如果信息不全可通过电话了解(相关情况:我们都是30岁,我婚前买的房子在南开,故婚后将她的户口从塘沽集体户迁到住处,我在津一国企已工作十年,自考本科学历,由于非全日制一直没落户)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1月8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