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天津市宝坻区海滨街道吴辛庄村村民。对于我们村现在的拆迁政策我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但是我回家的时候拆迁办的工作人员也都休息了,所以想在这咨询一下具体的相关政策,并且请您看一下对我们家的拆迁补偿安置是否合理。
我们家的家庭成员情况;父母(都是农业户口);我和丈夫,还有一对双胞胎儿子(都是非农业户口);我妹妹(非农业)。这是7口人。
家里主房面积是不到80平米,这也是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但是在2005年左右又自建房屋并且用于居住。
以前的农用地征用,家里已经没有耕地了。当时因为我已经大学毕业,没有一分钱的补贴;妹妹正在读大学,得到的补贴也是正常人口的一半;父母是每人2万多。这个先不说。
村里有和我年纪一样大,也生活在父母家的女儿,但因为是农业户口,独生子女就能享受免费的10平米。
拆迁办对我们家的政策:主房80多平米,房换房;父母两人能低价购买60平米左右,需要6万元左右;我们非农业4口能低价购买33平米左右,需要11万元左右。地上物补偿是18万左右。经过父亲的转述,户口动员人员的意思就是:我们家可以换购190平米左右的楼房,但是要支付将近21万元。这对于经济收入微薄的一家人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
请问这种居住房的改造也有农业非农业户口的区别么?
对于我们这种情况是否能够给予适当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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