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区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后我们将再次向您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
尊敬的"刘贵春"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大唐庄镇东淀村54亩基本农田被挖成大水沟"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区国土分局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地块位于大唐庄镇东淀村南、青龙湾河故道西侧,大唐庄镇东淀村村民委员会分别于2012年7月26日、2012年8月18日与天津泰泽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补充合同,将该地块承包给天津泰泽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用于休闲农业示范园项目,总面积1490亩。
一、关于“休闲农业示范园项目破坏基本农田”
休闲农业示范园项目总占地1490亩,经内业核查,在该项目区范围内不存在基本农田,信访人反映与事实不符。
二、关于“110亩耕地被占用”
经与信访人联系,信访人才指明地块位置,实际测量为55亩,并非110亩,具体情况为:信访人反映地块位于休闲农业示范园项目内,阎东排干渠两侧,因此地块地类为耕地,为了与休闲农业示范园项目衔接,与周围水面相连,将此地块作为养殖水面用地,相关材料已报畜牧水产部门审批。经现场核实该地块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占地面积为55亩(其中耕地30亩,林地、其他草地25亩),执法人员已责令天津泰泽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停工,待取得养殖用地手续后再施工。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0日
|